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规范〔2024〕3 号)、《常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办法》(常大实验〔2025〕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水平,更好地支撑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服务社会,精准对接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开展2025年校内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考核对象:拥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且使用满一年)的各二级学院、科研院所。
(二)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对象:上述单位中,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入账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前的应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考核设备底数梳理(5月11日—5月15日)
学校将40 万以上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单(附件1)发给各二级单位,各单位核对后交由实验室管理处复核,形成本次考核设备清单,即附件2 的基数。
(二)仪器自查与二级单位核查(5月15日—5月22日)
仪器负责人自查:各仪器设备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表》(附件6),报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小组。
二级单位核查:各二级单位考核小组对本单位考核设备进行汇总,按照《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表》(附件5)准备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5月25日前)
各二级单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附件材料纸质版(附件5+支撑材料,附件7)依次整理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文正楼203 室),电子版(附件2、3、4、6)发送至邮箱:lxy123@cczu.edu.cn。
(四)学校核查与综合评价(6月5日前)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对仪器运行记录、服务收入凭证等原始记录。
校分析测试中心参与考核,但不参与等级评定。
大型仪器设备少于5台(套)的二级单位,只考核基础数据,不参与考核评定,需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附件5(仅表格)、附件7,电子版2、3、4、6。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设备管理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佐证材料完整齐全。此次校内考核数据将用于省统筹中心数据填报及现场核查,请务必认真对待。
在考核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9-8851954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