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6〕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学院、科研院所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2.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守牢安全底线。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对共建共管实验室,要明确牵头主体,厘清责任边界。
3.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学院、科研院所要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各类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要加大资源投入与条件保障,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队伍;要深化教育培训,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各学院、科研院所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见附件1),组织实验室进行排查,每间实验室均要填写并张贴《XX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见附件2),做到“一室一表”并动态调整。二级单位收集后填写《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清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26日前将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附件2由各学院留存。
2.持续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各学院、科研院所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请各学院、科研院所通知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对分级分类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变化请在系统中及时调整,自行更新打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同时填写《常州大学实验室风险等级更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二级单位汇总后于5月26日前将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
3.做好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前期已对各单位气瓶情况进行了摸排,请各单位参照《检验过期、无电子识读标志或电子识读标志不能识读气瓶清单汇总表》(见附件5)做好相关气瓶处置工作。可燃、有毒、刺激性等危险气体及其混合气体钢瓶检验过期的,在今年6月底前更换为检验有效期内的钢瓶;惰性气体、氮气、空气、氧气等普通气体钢瓶检验过期的,在今年12月底前更换为检验有效期内的钢瓶,若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出申请。6月份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报废一批登记为固定资产的钢瓶,如果有超过年限且不再使用的钢瓶,可以在5月底收到通知后申请报废处理。
联系人:居晨玉,邮箱:jcy7061@cczu.edu.cn。
三、注意事项
省教育厅将于2026年6月至8月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现场调研并反馈发现的问题,重点调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安全风险台账及风险点排查与管控情况、管理制度建设、重要危险源管理、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学院、科研院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见附件6)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5月12日
附件5:检验过期、无电子识读标志或电子识读标志不能识读气瓶清单汇总表.xlsx
附件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