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确保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时间长,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放假前后,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要求定期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改的要求见附件1),聚焦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建立问题台账。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每天自查,同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表。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三、规范管理实验室重要危险源
重点做好实验室水电、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必须依规管理危化品;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尽量减少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存量和易燃易爆试剂存量。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规范处置。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水、电、气、门窗。
四、从严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室;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对实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实验时应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穿戴好防护用品,实验人员和指导教师要保持通讯畅通。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加强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值守
开放的实验室须有本实验室老师值班,严禁学生独自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各二级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与远程监控,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响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与处理情况,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六、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统计中秋国庆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实验人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相关教师和学生假期间使用实验室需要向各单位申请并经批准),于9月23日前将《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cy7061@cczu.edu.cn。
联系人:居老师,联系电话:0519-8851954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9月21日
附件2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