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含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含气瓶)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常州大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试行)》(常大〔2020〕227 号)、《常州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常大实验〔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含气瓶)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包括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8日-23日,各单位自查。
2024年10月24日-25日,学校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气瓶
1.气瓶租赁:应从合格供应商处租赁气瓶,建立气瓶验收台账。
2.气瓶存放:使用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严格按照其性质分类、分处存放,存放地点应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应合理固定并悬挂状态标识牌。严禁将可燃性气瓶与氧气等助燃性气瓶混放。严禁将助燃气瓶与易燃物品放置在一起。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大量惰性气体且通风条件不好的实验室,须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气体管路材质合适,无破损老化,和气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
3.气瓶使用:建立气瓶使用管理记录台账,实验室应每月检查一次气瓶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特种设备
1.起重机械:达到《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指标的起重设备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并每4年复审1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1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做记录。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
2.压力容器:专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铭牌上标明为简单压力容器的无须办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每4年复审1次。压力容器、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要定期检验。
四、台账要求
(一)气瓶
1.请各实验室检查《常州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验收检查表》《常州大学实验室气瓶使用管理记录表》填写记录情况是否完整,检查是否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和《气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述参考模板见《气瓶日常管理台账模板》(附件1)。
2.请各实验室更新《常州大学实验室气瓶登记表》在线表格,网址:https://kdocs.cn/l/cgat86GaGSby,该表格内容为2024年3月收集的气瓶台账,共202页,请直接查找本实验室地址进行核对,将原有气瓶信息替换成目前最新情况,此项工作请于10月23日前完成。
(二)其他特种设备
1.请各单位核对《常州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台账》(附件2)和《常州大学实验室特种人员台账》(附件3),如信息不正确请直接修改并标红,如有新增请在表格后面增加并备注新增。请于10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y7061@cczu.edu.cn。如本单位台账无变化,也请告知一下,谢谢!
2.请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4)和《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台账模板》(附件5)要求完善相关台账,并认真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手续办理指南》(附件6)以便顺利办理各类手续。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