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因学校十一放假时间的调整,现将2026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收缴时间调整如下:
一、校级公示(10月8日—10月10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进行汇总与公示2026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
二、缴费(10月12日—10月31日)
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2026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
逾期不缴费者将暂停学校大仪测试服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