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6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7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保障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收取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6年上半年各二级管理单位向使用其所属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测试的老师收取测试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管理单位核定97——99日)

各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员就202611—2026630日期间在大仪系统(dygx.cczu.edu.cn:8080/customer/index/index.html)预约的测试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对测试费进行核定。

步骤:登录大仪系统大仪共享费用管理费用核定

二、测试中心导出明细910——916

管理员核定之后,分析测试中心统一导出测试费明细,分别转发给各单位进行确认。

三、二级管理单位提交清单(917——928

各管理单位确认无误后,将费用明细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送电子表格(附件1)到邮箱:lxy123@cczu.edu.cn,提交纸质清单(附件1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测试中心业务室:东区知行楼108室。

四、校级公示(929——93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进行汇总与公示。

五、缴费(108——1020日)

各管理单位及时通知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测试费。缴费老师需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打印财务预约单,并将财务预约单、测试费明细清单(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并提交至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

财务预约单填写要求:

1. 摘要填写:网上预约时,摘要栏务必注明某某某交XX学院测试费等。

2. 预约单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

3. 汇款(转账)信息:单位:常州大学;银行账号:32001628036051219286;开户行:建行常州市白云支行。

分析测试中心汇总财务预约单及明细清单后,统一提交至学校财务处,完成测试费上缴工作。各管理单位需高度重视测试费收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规范各环节操作,杜绝违规收费、隐匿收费等行为。

咨询电话:0519-88519542李老师(实验室管理处)

0519-86330227 王老师(测试中心)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97

附件1:测试费用明细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