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确保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现将中秋国庆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按照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实验室管制类试剂库存摸排工作的通知》(https://zcglc.cczu.edu.cn/2025/0922/c3564a399985/page.htm)要求全面清点危化品。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每天自查,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表。学校将于假期前开展一次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
三、规范管理实验室重要危险源
重点加强实验室水电、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必须依规管理危化品;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尽量减少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存量,气瓶使用、存放场所应通风、隔热、避光,气瓶使用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规范处置。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水、电、气、门窗。
四、严格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室;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并对实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加强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开放的实验室须有本实验室老师值班,严禁学生独自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凡有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学院须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请各单位统计中秋国庆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实验人员、值班教师、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于9月29日前报送《2025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附件)电子版和扫描件。
联系人:居晨玉,联系电话:0519-88519542,邮箱:jcy7061@cczu.edu.cn。
附件--2025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xlsx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