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科学配置资源,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社会效益,根据《常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深化开放共享和全面提升使用效率的实施意见(试行)》(常大〔2024〕58号)的要求,经各大型仪器管理单位申报和专家论证,形成了第一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共计233台(套),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519-8851954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