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是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实验室安全督察机制,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专业知识精湛、业务能力强的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学校拟增补实验室安全督察组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2.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3.从事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4.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有较高的安全环保素养。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
二、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给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督促、指导实验室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3.根据专业背景有计划、有重点的巡查相关实验室,查找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4.协助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督察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程序
1.本次增补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的方式。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已自动纳入督察组成员库,无需再次报名。
2.督察酬金根据工作量按照《常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以劳务费形式发放。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确定增补名单,并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4.请有意向者填写《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察组成员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y7061@cczu.edu.cn,纸质版送至文正楼203,联系人:居晨玉,电话:8851954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