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寒冷,用电用气显著增加,是事故灾害多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冬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现将冬季及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大管控力度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2.各实验室监控不留死角,对准实验室危化品、加热设备等主要危险源,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实验室物品合理布置、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不放无关物品。不堵塞占用通道。实验室观察窗不能被遮挡。实验时不能脱岗。
3.重点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和用电检查。各实验室全面检查线路线缆、插座、接线板等老化、破损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实验室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须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直接置于地面;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插座;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配电箱应便于操作,不应有物品遮挡,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废液桶等。
4.冰箱以及烘箱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留有一定散热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冰箱、杂物等,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
5.实验室消防器材、喷淋洗眼器应每月巡检并记录,保证可以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人员应穿实验服,并根据实验需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每个实验室均应配备急救药品箱。
6.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有试剂的试剂瓶、危废桶不得开口放置。试剂柜上张贴纸质药品清单。试剂瓶及配制试剂、合成品、样品等的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标签信息包括名称或编号、使用人、日期等。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试剂标签。
7.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按6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量)。
8.易制毒易制爆试剂专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台账清晰。
9.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涉及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10.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危险废液要有投放记录。化学废弃物暂存区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
二、全面排查隐患,化解安全风险
1.各单位和实验室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要求各实验室做到每日安全检查和记录,理工科学院保证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检查,文科学院保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
2.各单位在放假前根据上述内容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纠正的,应暂停相关实验和操作,待整改完成后经评估确认后再开始实验。
三、落实开放审批,做好应急处置
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假期值班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假期间开展实验的学院(科研院所)每天有学院(科研院所)领导和其他教职工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应每日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并根据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大〔2021〕153号)执行。
3.寒假期间仍需工作的实验室,须向院系单位备案,实验期间必须注意安全,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人员离开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气,锁好门窗,尤其应检查关闭空调、烘箱、干燥箱等大功率仪器设备,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请各单位统计寒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实验人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于1月12日前报送《2024年寒假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联系人:张晔,邮箱:zhangye@cczu.edu.cn,地址:文正楼203。
附件2:关于加强冬季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大实验〔2024〕1号).pdf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