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访问次数: 218

各学院、科研院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3号)要求,为健全落实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校实验室安全防线,现就做好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责任制,构建学校、二级单位、验室三级联动的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等方式,压实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加强暂存管理。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区应远离火源、热源及不相容物质,避免日晒、雨淋,须在地面涂覆或张贴黄色警戒线,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及相关应急举措。暂存区存放两及以上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时,应区分不同区域。危险废物应按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废弃危险化学品存于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危化品贮存设施内,废液应分类规范装入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80%。收集容器上应粘贴危废物信息签、警示标志。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生活垃圾等混装。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从实验室暂存点向贮存点转运安全。

三、加强督查检查。单位要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全检查项目表》中有关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有关内容,认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暂存、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四、加强安全员队伍建设。有重要危险源的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文、管、艺术类、数学及信息相关工院系应配备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实验场所安全信息设,每个房间门口张贴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应急联系电话的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保护和应变处置能力

五、全校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进度和工作安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3月至4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20234月至20239月)。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工作,省教育厅择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全面总结(202310月至202312月)。全面总结专治的做法、经验及成效,形成总结报告。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划实招硬招,全面统筹推进。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做好自查自纠和现场督查检查,确保如期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