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访问次数: 730

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我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现将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1.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严格按照《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常大〔2020202 号)要求获得准入资格,对假期中仍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2.实验过程中所涉及各类危险源的必须严格按照《常州大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试行)》(常大〔2020227号)要求进行管理。

3.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通宵实验需经学院事先审批,并且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

4.实验室内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100L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得超过50L50kg(按50平方米为标准);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并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双人领用,双人保管。使用完必须立即放回专用储存柜内,不得摆放在其他地方。

5.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介质应明显标注。

6.设备周围要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体钢瓶、危险化学品等;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

7.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以及相应的防护装备。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8.应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9.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落实假期值班,做好事故应急处置

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假期值班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工作日有学院(科研院所)领导和其他教职工在岗值班值班人员每日应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针对突发事件应根据《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大〔2021153 号)要求,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

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合校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常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等于621日针对部分学院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督察,利用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重点检查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检查出的隐患已在系统中下发,请各实验室于6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整改。

2.7月上旬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并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3.请各单位统计暑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实验人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相关教师和学生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需要向各单位申请并经批准),于71日前报送《2022年暑假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居晨玉,联系电话:0519-88519542,邮箱:jcy7061@cczu.edu.cn,地址:文正楼203室。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627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附件2 2022年暑假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