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5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填报、各管理单位审核,现将学校2021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服务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中的项目有异议的,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2022年6月23日—7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实名形式提供书面材料,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不接受匿名异议。联系人:姚 洁,电话:0519-88519542,邮箱:sysjg@cczu.edu.cn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