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访问次数: 279

各相关单位:

学期即将结束,暑假将至,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平安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方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加强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部署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隐患治理能力,确保实现安全稳定目标。现就对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结合本学期学院日常自查和学校督查情况,各部门、学院认真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全面的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后期学校督查将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落实。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

各相关单位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假期防控措施和技术,开展日常人员出入登记和温度检测工作,配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强化安全意识,重视实验室假期安全管理。

1、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实行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准入,对假期中仍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2、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品等的规范使用和安全监管,严格使用动态台账;剧毒化学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品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人双锁、双本帐管理制度,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3、加强对压力容器、油气管道、爆炸实验装置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场所,要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同一种危险性气体原则上只存放一瓶);所有压力气瓶须有固定装置并悬挂对应信息标志,有定期安全检测标识,无过期气体钢瓶、无主钢瓶、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气体管路材质合理和连接方式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氧气瓶瓶阀、瓶身严禁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杜绝中毒和爆炸事故发生。

4实验持续过程中必须有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烘箱、电阻炉无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不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阻炉,设备周围要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等。

5、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设施。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6、应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

7、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结合所在实验室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在实验密集区域的醒目位置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实验室单个危险设施设备视防范要求须设立防范特别提示或警示标志等。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制定并执行假期间的安全检查与值班制度,针对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

五、落实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各学院、相关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国资处主页-常用下载-实验室管理科)内容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0)》(下载同上),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通知要求于717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0)》、《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暑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的具体房间号、负责人、使用时间、值班人员等相关信息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人:      电子邮箱:zcglc@cczu.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