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2022 年度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访问次数: 547

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广大会员高校深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舞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参与到高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活动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 2021-2022 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范围

评选设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

1.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专兼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2.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学校自行设计加工(或委托)制造仪器设备或参与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3.大仪共享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单台套价值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从事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时间,热爱实验室工作,能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责任事故;

2) 在实验室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勇于改革创新,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形成有一定效益和特色的科学管理成果;

3) 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洁与室内外环境卫生,在降低消耗和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状况及利用率方面成绩显著;

4) 在推进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等方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与实验室相关研究课题,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2.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本单位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液回收、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等管理工作;

2) 根据专业特点,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本单位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3) 组织、督促、参与本单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切实做好安全整改工作。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3.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业务素质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或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工作,自制的仪器设备能够节约大量经费,虚拟仿真项目能够体现能实不虚的原则;

2) 在教学科研中能直接发挥积极作用,实验内容准确适宜,研发技术先进,用户评价好,受益面广,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推广价值;

3)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相关授权专利等。

4.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规程操作,及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人为故障率低;认真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的测试服务工作,使用机时高,服务优质高效、响应及时,获得用户好评,无不良投诉情况;

2) 在完成本单位测试任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组织制定本机组开放共享管理细则,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工作,测试水平高,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积极开展分析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研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发表研究论文;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培训工作,在开放共享、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数据统计报送及时准确。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每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只可选择一项内容进行申报。

2.请各位申报教师于75日前将申报表(附表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y7061@cczu.edu.cn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将推荐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参加省实验室研究会组织的评选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616

附表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