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访问次数: 546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提升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全校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以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内容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室各项安全活动。

1)紧扣“一个专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强化理论武装,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验室安全的工作实效。

2)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项检查重点,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消防、电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检查,围绕实验室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3)开展“五大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宣传活动、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检查及其他各具特色专题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月”的组织实施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y7061@cczu.edu.cn纸质版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文正楼203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6月13日